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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廉政承诺
    
    一、正确行使权力。

    自觉遵纪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绝不滥用权力,绝不以权谋私,努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坚决拒收钱财 。
    党委成员对所送的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要一概拒收,拒收不成的立即交区纪委。
    三、坚决禁止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 。
    不准党委成员亲属参与承包开发区任何工程;基建工程,经营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要严格按市场规则运作,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一律采用招投标方式,党委成员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写条子。
    四、坚持集体决策制。
    党委成员不得就人事问题、招商合同和需经党委集体决定的一切经济事项不经集体研究擅自表态、签署决策性意见。
    五、积极推行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
    坚持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任人唯贤、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凡向党委跑官要官的,要坚决抵制,严加批评教育。
    六、不搞特权主义。
    带头遵守开发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该私人开支的经费决不到单位报销,公车跑长途办私事自理油修费。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切实改造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反腐倡廉,整肃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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